C030 勞工受自雇客之服務費是否屬工資
C029 員工全月出勤惟因作業疏忽被扣生產獎金以致工資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六二○一八號函
C029 員工全月出勤惟因作業疏忽被扣生產獎金以致工資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六二○一八號函
C021 雇主開始積欠勞工工資之前一日已繳足應繳墊償基金時,勞工即可申請墊償
這項消費券優惠活動,由南投縣美食協會發起,計有埔里金都、竹山金竹味、鹿谷福林等餐廳、真好味商行、信義玉山酒莊、南投三元珍餅行、竹山璞園藝術坊、埔里正味馨公司、埔里金楙豐商號、18度C低恆溫巧克力工房,以及溪頭明山會館、日月潭富豪群飯店等10多家業者響應。
業者今天在金都餐廳舉辦聯合發表會,會場擺出一道道各家餐廳精心烹調的各式年菜,以及具地方特色的伴手禮,展現產品創意及魅力,期待在消費券發放後締造亮眼成績。
因為想問消費券的人實在太多了,讓這些線上客服員說到口乾舌躁。客服盧小姐說,「有些民眾會打電話進來打氣。(記者:說什麼?)很支持政府一些福利。」另一位客服張先生則說,「最多問的問題,就是領取的方式還有資格。」
經建會官員表示,今天消費券諮詢專線每小時仍有逾3000通的電話撥入,目前已增加客服人員至70幾人,為有效抒解這幾天的高度諮詢需求,今天下午三點,客服人員將增加至超過100人,預期屆時可望大幅疏通專線打不通的狀況。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6日電)消費券即將在1月18日發放,昨天剛成立的0800-88-3600諮詢專線大塞車,今天仍是呈現忙線狀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每日將公布前一天的十大諮詢問題,新增解惑管道。經建會官員表示,今天消費券諮詢專線每小時仍有逾3000通的電話撥入,目前已增加客服人員至70幾人,為有效抒解這幾天的高度諮詢需求,今天下午三點,客服人員將增加至超過100人,預期屆時可望大幅疏通專線打不通的狀況。
派駐在消費券諮詢中心的經建會官員表示,這兩天民眾打電話問的問題,其實都相當簡單,重複率也非常高,不外乎是問領取消費券應攜帶什麼證件、商家應如何兌現等,因此將整理每日前十大問題與答案,公布在經建會網站首頁的消費券專區,最新的十大問題預計今天下午將公布。
經建會呼籲,目前正值政策開跑的諮詢尖峰時刻,建議民眾不必急著在這兩天撥打電話,但若有特別緊急的問題,也可採取傳真方式 (02-2392-3600)洽詢,或可採電話留言方式、稍假時日再詢問,一樣可得到滿意答復。
● 住宿:
★墾丁福華 (08)886-2323
消費券發放日起至4/15(春節期間不適用)
2人住房,含早晚餐以及下午茶,原價9000元,持消費券消費每房特價3600元。
★台北圓山飯店
A019 未加入勞工保險而申請墊償之勞工應否予以墊償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臺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一八六三八號函
C018 延長工作時間補休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九月十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五四二六五號函
一、勞工於延長工作時間後可否選擇以補休取代領取延長工時工資疑義,請依本會七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臺七十九勞動二字第二二一五五號函辦
C016 事業單位實施五天工作制,勞工於休息日工作,是日工資應如何計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年八月十二日台八十勞動二字第二○四四四號函
C013 勞工於例假日出發前往外地參加訓練、講習……等,該日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C011 僱用部分工時勞,每日工時不定,是否可行,及其例、休日工資如何計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六月一日台八十一勞動二字第一六一九八號函
林金星,林顧問在過去二十多年來於國內外大型企業、生產工廠,從事經營管理,融會所學法學基礎,真對此一領域,專業研究,並將勞資爭議、訴訟、講課經驗,彙集成書,暢銷於企業界,且有大型企業聘用為常年顧問至今。林金星顧問經歷:前日商HITACHI台灣日立電視公司高階主管。組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現任高雄旅館工會顧問。
著有:
一、 勞動基準各類相關法暨解釋令彙編。
二、 勞工保險經辦實務(又名:勞工保險代理人考試用書)。
三、 符合勞基法的人事管理實務(又名:勞動基準法實務詳解)。
C009 「一個月平均工資」係指依本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計算所得之「平均工資」乘以平均工資計算期間每月平均日數之數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三年四月九日台八十三勞動二字第二五五六四號函
C007 勞工原已同意於假日出勤,嗣後請事、病假致未全日出勤時,工資如何發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七月五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三五八四○號函
C005 關於事業單位安排外籍勞工之宿膳食,是否為勞動基準法實物給付之範圍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三年二月四日台八十三勞動二字第○八七五五號函
C003 事業單位停工,其停工期間工資如何發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三年五月十一日台八十三勞動二字第三五二九○號函
C001 勞工上班遲到時間,一個月內累計逾三十分鐘部分不給工資,是否違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三四三三五號函